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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、第十四章(1 / 2)


心尖上的朱砂痣

鬼爷瞧完那鬼之后,默不作声地回到钟毓的屋子。

钟毓正在收拾行囊,见鬼爷回来了,打算开口问,却见鬼爷一脸别扭,神色奇怪。

“鬼爷你是怎么了?”

鬼爷却是瞥了她一眼,半天才吐出一句话。

“一脸猪头样,你居然还跟我说没异样。”

起初,钟毓没听懂,半响才想起。

鬼爷在说那只男鬼。

鬼爷爱美,自然见不得丑东西,此刻正一脸嫌弃。

钟毓笑了笑。

“我倒是忘记这点了,可是总比你之前好看多了。”

鬼爷的鬼样,可是她见过最丑的。

鬼爷斜眼瞥过来,钟毓立刻装作收拾行囊。

“那是被活生生打死的,再好看的模样也是猪头了。”

鬼爷慢条斯理地解释道,手还狠狠地扯了钟毓的耳朵一把,痛得钟毓连忙求饶。

他还在记恨刚才钟毓的话。

竟说他丑过一个猪头!

***

钟毓再去见李瑞。

这次,依旧是宁安酒楼临窗的位置。

这天也是晚上了,街上灯火辉煌,提着灯笼照明的人流似火龙,蜿蜒向前,川流不止。

钟毓对李瑞说了自己的想法。

“贵府的族学要等一个月才修葺完工,我打算趁此机会先回乡看看,到时候再直接去嵊县。到时候便要麻烦你了。”

钟毓说得格外不好意思。

她脸皮还没那么厚。

李瑞却不觉得这有什么,笑得很开怀。

趁此机会,钟毓又瞅向了李瑞身后的男鬼。

那男鬼又趴在李瑞肩上,一张肿/胀猪头脸直面钟毓的视线。钟毓第二次见到,仍是暗自抚了抚狂跳不已的心口。

还好,还好,没吓死她。

鬼爷却是在她耳边慢条斯理道。

“这鬼若是近身李瑞时间过久,李瑞就是铁打的身子也熬不住。我看这鬼也是待了挺久了,怎么这个时候才要变厉鬼了呢?”

后面的话近似呢喃,声音低沉了不少,然,一直留心鬼爷说话的钟毓却听得一清二楚。

厉鬼?

钟毓还没想明白,却听到李瑞笑着说道。

“我还没跟你说一件事呢,我要成亲了。你等喝完我的喜酒,你再走,成吗?”

李瑞在京都也有房子,看样子也似乎要定居在京都了。

钟毓愣了下,不是因为李瑞的话,却是因对面的男鬼又吓到她了。

那男鬼一双空洞没有眼珠的眼眶流出了血水。那血水变成两行,自眼眶往下,流过脸颊,落在李瑞月白衣裳上,染成暗红污渍。

鬼爷却道。

“丑死了。”

钟毓突然明白了男鬼厉化的原因了。

落花有情,流水无意。

果真是惹上桃花债了。

等钟毓回神时,男鬼已经不见踪影了。

鬼爷的声音也顺着风轻飘飘地传入钟毓耳朵里。

“我去去就来。”

钟毓见李瑞的笑脸,犹豫了一番,才下了决定。先是恭贺李瑞,尔后才问道。

“其实,我有个问题想要问你,但又怕太唐突了,希望你别介意。”

李瑞疑惑地示意她。

“没事,你问吧。”

钟毓本不想淌这趟浑水,但鬼爷也说了。

鬼物一般不会轻易现身,既然能让钟毓看见,定是命中安排,与钟毓有缘。若是不解除这鬼物的怨气,钟毓也会折寿。

钟毓硬着头皮问道。

“我见你腰间经常系着一个香囊。香囊看来已有些年头,为何你不换下它呢?”

这香囊,钟毓从第一次遇见李瑞便瞧见了,只是当时没觉得奇怪,现在与男鬼联想一块,便觉得很奇怪了。

李瑞不缺银两,香囊已有破损却仍是随身带着。

李瑞显然没料到钟毓会问起这个香囊,先是一愣,尔后才轻轻点了下头。

“也不是什么不能问的事。”

李瑞的眼神迷离,在努力回想起当时发生的事。

李瑞与店小二要了一坛女儿红,给自己与钟毓分别倒了一杯酒。

酒落肚,李瑞这才将故事与钟毓娓娓道来。

确实不是一件不能说的事。

李瑞现今想起,仍记得那人当时送她香囊的情景。

三年前,李瑞十六岁,因为身体病弱而暂且回到云州小住。

云州的人比嵊州人更为开放爽朗,经常会相邀李瑞一道外出游玩,偶尔游湖,偶尔诗社对诗。

云州的山水很美,李瑞在云州过得比在嵊州惬意。

当时,同时诗社的人有女子也有男子。能识字的男子很少见,只有富裕人家才会允许男子读书写字,而能识字且文采斐然的男子更是少之又少。

李瑞第一次知晓初心萌动是怎么一回事。

云州原本就是人才辈出,李瑞在诗社并不是特别优秀,但她还是悄悄借由那人的奴仆之手递了诗过去。

她觉得这个男子虽是美,但这并不重要,她想知道这男子眉眼间的熟悉感是如何一回事。

后来,她想起来了。

是一个幼时玩伴。

见到这人眼中见她的陌生,她便知晓他是忘记了。

李瑞只能借由递诗的名义,相邀他,让他早日记起她。

结果,很少能得到那人的回应。

但让李瑞觉得惊愕的是,那人的奴仆却是一个奇人。

竟然有天敢出声骂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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